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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10年,我市计划选聘5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性330名,女性220名)。具体名额如下:
    海安县95名,其中:男性57名,女性38名;
    如皋市4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16名;
    如东县85名,其中:男性51名,女性34名;
    海门市10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40名;
    启东市120名,其中:男性72名,女性48名;
    通州区110名,其中:男性66名,女性44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条件为: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②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③一般为南通籍,非南通籍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985” 、“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④身体健康;⑤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4月11日―17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4月11日―18日,市选聘办严格按照选聘对象和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8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结束后,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分别研究确定各县(市、区)男、女考生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及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考察体检。5月下旬,各县(市、区)选聘办对报考本地、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体检,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市选聘办。
    (六)公示录用。6月中旬,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以及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及保障
    按照去年省市联动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的政策待遇执行。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慎重考虑,根据选聘简章,选择一个省辖市,或省辖市的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3日-7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咨询电话及相关网址
    报名政策咨询:0513-83558025、85097231
    考务技术咨询:0513-83558041
    南通党建网(www.)
    南通人才网(www.)
    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0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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