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120号 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120号
【发布时间】2008-12-31
【实施时间】2009-02-01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下称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共计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剔除。
二、调整后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共计500个商品编码(见附件),其中限制出口106个,限制进口394个。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仍按《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8年第97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本公告附件所列商品,在实施过程中以2009年度海关商品编码为准。
附件: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课程推荐
- 外贸会计普通班
- 外贸会计特色班
- 外贸会计精品班
- 外贸会计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门 380元/两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
购买 |
- 外贸会计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37号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9-06-05 10:16:30) |
中国外贸风险大增 (2009-04-30 11:15: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号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009-04-16 10:00:45) |
中国主要出口市场份额回升 政策效果开始显现 (2009-03-05 18:13:16) |
繁华暂退非萧然 中国外贸企业实力强劲 (2009-03-05 18: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