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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统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4月23日起


上海闵行区2013年统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4月23日起

  关于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闵统[2013]3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实施办法》中关于“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从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规定,以及贯彻落实好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教育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现将闵行区2013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对象

  1、各单位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含兼职)的人员中,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两个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试,但仍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

  对已取得统计员及其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人员,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可直接从事统计工作,今后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统计继续教育。

  2、在2012年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其中一门成绩合格,另一门尚未合格的今年必须参加考试,否则合格科目将作废。

  3、凡准备进入统计岗位和其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组织形式

  严格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分开的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日常统计报表单位信息,并结合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考试工作的宣传和组织,支持、动员符合条件和准备上岗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统计人员(含兼职),必须参加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市统计局负责考务、阅卷及印证等各项工作。考试日期全国统一为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按照“在地统计”原则,本区域内各单位统计人员需要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至5月16日之间的每星期二、四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一寸、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张,两张必须是同底片,背面写好姓名(用圆珠笔写);

  (2)填写好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务必复印在申请表格的背后;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还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一)教育对象

  凡不是2012年参加全国考证的和2012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持统计资格证的人员(含持有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都应参加2013年统计继续教育。

  (二)组织实施及内容

  2013年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教育对象为第一次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拟在3月份实施;第二批为应参加今年继续教育的除上述对象外的持证人员。

  统计继续教育由区统计学会与有关协作学校联合承办,采取集中培训,分步实施,面授与网络教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科目,除按市统计教育中心指定科目外,尚需培训企业统计报表(工业)填报方法、统计法规、网上直报、能源统计、基层(企业)统计分析等。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今年继续教育报名不分批次,报名时间统一为:3月5日-14日之间的每星期二、四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请务必在指定时间前来报名。第一批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3月19日-22日,第二批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在报名表的反面。

  (四)培训管理

  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将记录资格档案,实行统计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并定期验证。

  (五)工作要求

  依据国家统计局和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和“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两年按规定参加一次统计继续教育”的规定,开展统计继续教育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提高认识,做到凡符合统计继续教育的对象不能遗漏,工作落实到位。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主动接受两年一次的统计继续教育,以保证定期验证的质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报名地点:沪闵路6258号(莘庄地铁站北广场闵行区政府大院内)5号楼206室。

  联系单位:闵行区统计学会

  联系电话:24033488

  联系人:徐老师、戴老师、黄老师

  附件1: 《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附件2:《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

  闵行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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