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富人多纳税改善穷人福利还不现实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自3月13日至19日,全国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人数以日均4万余人的速度“突进”。按这个速度计算,截至26日,全国自行申报人数估计突破100万人。不过,目前的申报进度与我国高收入人群的实际数字仍有相当差距。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5左右。
很显然,一些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还没有自行申报,仍在“观望”。有媒体就此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他们”对纳税事项仍不甚清楚,对工资外收入不知如何计算,有的认为反正自己一直在缴税,对不按时申报要遭受处罚抱有侥幸心理。这种分析有一定道理,但只可反映个税申报遇冷的表象,却不能揭示其背后的深层困境。
从表面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实施,只不过是由以往代扣代缴变为代扣代缴加自行申报。它既不会由此添增纳税人的税负,也不会因此改变纳税人的纳税方式。但实质上,这是中国税改必须跨越的一个台阶,没有自行申报,中国就不可能实现综合所得税制。
在现代文明国家,纳税不仅是为了“养活”政府,而是借由政府这个平台,合理的二次分配社会财富,调节公民之间的收入水平。换句话说,就是让富人多纳税改善穷人的生活福利。要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缴纳更多的税,就只有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因为低收入者的全部收入只能依靠工资,但高收入者在工资之外还有股金、利息、物产等收入。一句话,仅仅凭借工资条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纳税的二次分配和调节收入的功能就永远不能实现。现在,让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只是全面实现综合所得税制改革的序曲,有人说:这是让富人先行一步。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在中国还不完全具备,纳税人的意识还停留在“养活”政府的低境界,借用政府的平台作用调节社会分配的“高级功能”还没有深入人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向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不到位,在教育、医疗、社保上的投入较低,财政支出的透明程度、民主程度也不够高。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纳税的动力和自觉性就会减弱。紧盯工资条,实行严格的代扣代缴,尚且有偷漏与瞒报,要一步到位,让六七百万的高收入群体,都在“规定时间”集体申报所有的个人所得,本身就不现实。
更何况,申报的项目极其繁琐,要求每一个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像专业财会人员那样把复杂、零碎的各种所得汇总起来,不是一纸文件能够解决的,更不能靠鼓动性的口号和空洞的宣讲来实现。另一方面,目前,自行申报的目标人群锁定为白领阶层和商业人士,这也非常片面。现在,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政府官员恐怕不在少数,这部分官员是否足额纳税、是否自行申报都对社会具有导向作用。如果永远看不到政府高级官员的纳税清单,凭什么让百姓自觉纳税和申报?
个税自行申报表面上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但实际上与中国的税制改革密切相关,与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密切相关,与社会的民主法制密切相关。正因此,申报遇冷应早在预料之中,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等条件都不具备的条件下,指望某一项改革“单兵突进”与国际接轨,都是不符合客观历史规律的。(中国青年报 200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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